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机关部门

自然资源局

来源:
时间:2021-11-10 15:33:00 收藏

  负责人:周广峰

 

  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长白山管委会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负责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 

  (四)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五)承担准确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全区自然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等定级工作。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储备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七)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监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九)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自然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完善及审查报批;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测绘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区域内房产交易管理工作,不动产登记、抵押、转让及产权产籍管理。 

  (十三)承办区管委会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设置:

  (一)综合科 

  (二)地籍管理科 

  (三)土地利用科 

  (四)监察科(地质矿产管理科) 

  (五)林业科 

  (六)规划科 

  (七)长白山不动产登记中心池西分理处 

  (八)池西区房产交易中心  

 

  电话:0439-5100337

  办事地点:池西区管委会办公大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