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池西区2026年度各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池西区经济发展局乡村振兴科
投诉监督地址:池西区管委会办公楼5楼乡村振兴科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9-5100348
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为严格规范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精准落实惠民帮扶政策,结合我区2026年度项目实施实际及村级补助政策新增需求,依据《关于印发池西区下达2026年度各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池西农工组办发〔2026〕7号)、《关于下达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池西农工组办发〔2026〕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2026年度各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调整事宜明确如下:
一、原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
按照原资金分配计划,我区2026年度各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总额1125万元,其中:东岗村分配资金1124.268277万元,西参村分配资金0.731723万元。
西参村原分配的0.731723万元帮扶资金,专项划分两个项目使用:一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安排资金0.611723万元;二是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安排资金0.12万元。目前,西参村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原有0.12万元资金已全部兑付完毕,用于发放本村脱贫人口省内县外务工交通补助。
二、资金调整事由及审议情况
西参村2名脱贫人口(王喜兵、赵爱香)于2026年3月赴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务工,目前实际务工时长均满6个月以上,符合省外务工交通补助申领条件。按照现行补助标准0.16万元/人测算,共计需新增发放省外务工交通补助资金0.32万元。
因原有务工交通补助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保障惠民政策应享尽享、不留缺口,需对西参村2026年度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投资规模进行调整,项目总投资由原0.12万元调整为0.44万元。该项目调整事项已履行村级民主决策、公示程序,并于2026年9月30日经池西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予以调整。
三、调整后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会议审议决议,对我区2026年度合计1125万元常态化帮扶资金进行重新统筹分配,具体分级分配如下:
1.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879万元,全额分配至东岗村;
2.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52万元,分配东岗村150.948277万元、西参村1.051723万元;
3.长白山管委会本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94万元,全额分配至东岗村。
本次资金调整后,各村最终资金分配额度为:东岗村共计分配各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123.948277万元,西参村共计分配各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051723万元。
四、工作要求
本次调整后的全部常态化帮扶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全部用于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既定项目实施。各村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规范推进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资料归档,确保帮扶资金精准高效使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池西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
来源:池西区经济发展局(乡村振兴局)李成龙
初审:杨翠霞 复审:鹿泉慧 终审:张道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