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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西区公共服务局关于更新池西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21年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
时间:2021-10-15 09:07:00 收藏

各康复定点机构、有关单位:

  经上级残联业务部门同意,结合本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际,池西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补贴标准已经调整。现将《池西区公共服务局关于更新池西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1年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录包括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和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1年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财政局、经发局、各社区、村、池西区人民医院认真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务必于10月22日下班前将修改意见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反馈至公共服务局残联科,无意见请回复无意见函,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牟欢欢 联系电话:0439-5100093)。

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1年试行)

残疾类别

服务对象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支付方式

康复专项经费补贴标准

视力残疾

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0-6岁视力残疾儿童

康复医疗

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视力康复医疗项目。

康复专项/自费

——

康复训练

视功能、定向行走、感知觉补偿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0.5万元/人/一次性救助。

辅助器具适配

助视器、盲杖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及使用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低视力助视器0.1万元/人,使用年限为3年,本标准为人均补助标准,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他辅助器具实物配发,免费适配。

支持性服务

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康复咨询等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转介省残联评审通过的省内定点康复机构,服务费含在康复训练经费中。

听力残疾

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0-6岁听力残疾儿童

康复医疗

1.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2 .其它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听力康复医疗项目。

康复专项/自费

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根据残疾儿童监护人的自主选择意愿,转介省残联评审通过的省内定点康复机构,手术费1.2万元/人/一次性救助。

康复训练

听觉言语康复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根据残疾儿童监护人的自主选择意愿,转介省残联评审通过的省内定点康复机构,救助标准2万元/人/年。

辅助器具适配

1.人工耳蜗适配及使用指导。

2 .助听器适配及使用指导

3.耳模、电池等助听器辅助材料。

康复专项/自费

助听器(双耳),0.72万元/人,使用年限为4年;其他辅具实物配发,免费适配。

支持性服务

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康复咨询等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转介省残联评审通过的省内定点康复机构,服务费含在康复训练经费中。

肢体残疾

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0-6岁肢体残疾儿童

康复医疗

1 .先天性马鏡内芻足等足畸形、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崎形及脱 位等矫治手术。

2.其它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肢体康复医疗项目。

康复专项/自费

矫治手术最高补助3.55万元,其中手术费2.55万元,术前检查筛查费0.08万元,矫形器产品0.12万元,康复训练费0.8万元;一次性救助。

康复训练

粗大运动功能、精细运动功能、认知能力、语言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 应能力等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根据残疾儿童监护人的自主选择意愿,转介残联评审通过的定点康复机构,救助标准2.4万元/人/年。

辅助器具适配

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坐姿椅、站立架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及使用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装饰性上肢假肢(含手部、腕离断、前臂、肘离断、上臂、肩部假肢)最高补助0.5万元/例,特殊假肢(含膝离断、髋离断假肢)最高补助0.6万元/例,下肢矫形器(含踝足、膝踝足、髋膝踝足矫形器)最高补助0.3万元/人,以上使用年限为一年,具体部位的假肢或矫形器适配按实际发生给予补助;大腿假肢0.5万元/例,小腿假肢0.3万元/例,使用年限为1年;基本型辅助器具0.1万元/人,必要时更换,本标准为人均补助标准,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支持性服务

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康复咨询等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转介残联评审通过的定点康复机构,服务费含在康复训练经费中。

智力残疾

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0-6岁智力残疾儿童

康复医疗

认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

康复训练

认知、日常生活能力、职业康复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根据残疾儿童监护人的自主选择意愿,转介省残联评审通过的省内定点康复机构,救助标准2.4万元/人/年。

支持性服务

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康复咨询等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转介省残联评审通过的省内定点康复机构,服务费含在康复训练经费中。

孤独症

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0-6岁孤独症儿童

康复医疗

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孤独症康复医疗项目。

康复专项/自费

——

康复训练

沟通和社交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情绪和行为调控等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根据残疾儿童监护人的自主选择意愿,转介省残联评审通过的省内定点康复机构,救助标准2.4万元/人/年。

支持性服务

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康复咨询等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转介省残联评审通过的省内定点康复机构,服务费含在康复训练经费中。

 

 

 

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1年试行)

 

残疾类别

服务对象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支付方式

康复专项经费补贴标准

视力残疾

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7岁以上视力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视力残疾人

康复医疗

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视力康复医疗项目。

康复专项/自费

根据省残联康复医疗项目标准执行。

康复训练

定向行走、生活技能及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

辅助器具适配

盲杖、助视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及使用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实物免费适配。

支持性服务

导盲随行外出、心理疏导、社会融合活动、康复知识讲座等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

听力残疾

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7岁以上听力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听力残疾人

康复医疗

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听力康复医疗项目。

康复专项/自费

根据省残联康复医疗项目标准执行。

辅助器具适配

助听器适配及使用指导。

康复专项/自费

实物免费适配。

支持性服务

康复指导、心理疏导、手语虚译等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

肢体残疾

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7岁以上肢体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肢体残疾人

康复医疗

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肢体康复医疗项目。

康复专项/自费

根据省残联康复医疗项目标准执行。

康复训练

日常生活能力、体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委托抚松松江河中医院提供康复训练服务,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600元

辅助器具适配

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坐姿椅、站立架、生活自助具、护理蓦具等基 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及使用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假肢、矫形器转介至省残联定点康复机构,其他辅具实物免费适配。成人假肢适配标准:大腿假肢6500元,小腿假肢3500元,装饰上肢6500元,特殊假肢8500元,脑瘫矫形器1500元,偏瘫矫形器3000元,膝踝足矫形器4500元,脊柱矫形器4500元,截瘫28000元(矫形器)。

支持性服务

康复知识与实用训练方法培训、心理疏导、社会融合活动、生活自理和居家护理指导、日间照料等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由池西区人民医院为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康复服务包项目,根据实际服务残疾人项目与医院结算服务费,每人每年最高补贴530元。

智力残疾

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7岁以上智力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智力残疾人

康复医疗

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智力康复医疗项目。

康复专项/自费

根据省残联康复医疗项目标准执行。

康复训练

认知、日常生活能力、职业康复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由抚松松江河中医院提供康复训练服务,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3600元。

支持性服务

康复知识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心理辅导、社会融合活动、生活自理和居家护理指导、日间照料等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

精神残疾

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7岁以上孤独症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精神残疾人

康复医疗

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精神康复医疗项目(含药物、住院治疗)

康复专项/自费

根据省残联康复医疗项目标准执行。

康复训练

沟通和社交能力、日常生活能力、情绪和行为调控、职业康复、工(农、娱)疗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

支持性服务

康复知识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心理疏导、生活自理和居家护理指导、社会融合活动、日间照料、随访等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由池西区人民医院为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康复服务包项目,根据实际服务残疾人项目与医院结算服务费,每人每年最高补贴1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