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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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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1 12:01:00 收藏

  负责人:胡钰晖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区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应急工作,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四)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建立灾害信息员联络制度、灾情报告制度,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五)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六)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七)依法配合上级部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贯彻落实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统筹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工作。 

  (十一)承担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法配合上级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检查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设置:

  (一)综合科

  (二)应急保障科

  (三)行业管理科 

   

  电话:0439-5100060

  办事地点:池西区管委会办公大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