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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池西区分局
来源:
时间:2021-11-06 1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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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唐明武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落实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全区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六)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环境监测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
(九)承担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承担本部门扶贫攻坚等工作职责。
(十)完成池西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配合池西区完成上级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设置:
(一)办公室
(二)环保科(加挂环境监察大队)
电话:0439-5100077
办事地点:池西区管委会办公大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