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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西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1)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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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29 08:45:00 收藏

  按照《池西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现将中央环保督察情况公示如下:

  二十一、矿山修复进展缓慢。吉林省历史遗留矿山多,大部分矿区地形地貌破坏严重,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进展缓慢。根据《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矿区土地复垦面积应达到8000公顷以上,实际复垦5390公顷,仅完成目标任务的67.4%。 

  整改目标:2022年9年底完成排查、分类梳理工作;2022年年底前制定矿区生态修复方案,2025年年底前完成矿区修复。 

  整改措施: 

  (一)2022年8月底前,自然资源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全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摸底工作,区分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转型利用等不同治理模式分类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2023年12月底前,规划资源局组织制完成矿山生态修复规划,明确修复目标,同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三)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开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四)落实矿山修复治理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引导,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激励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投入,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确定的修复任务。 

  完成情况: 

  池西区自然资源局立即开展矿山排查工作任务,经排查,池西区辖区内的矿山资源均由抚松县自然资源局审批、监管,由抚松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土地复垦及生态修复。 

  公示期:(2022年8月29日-9月9日)